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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去退工备案登记对应的市或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2.再到指定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3.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按街道或社区要求及时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首先,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其次,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还需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失业金标准为1440元/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其医疗是有保障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在重庆市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1、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2、在重庆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
问:我找新的工作单位了,单位要给我缴纳社保,因此,我要需要申请停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才能让单位为我缴纳社保。请问怎么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答:如果找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
一、怎样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 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