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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立案追诉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采砂立案追诉的情形有哪些

2022-04-14 131
普法内容
非法采砂立案追诉的情形有: 1、开采矿产品价值或者矿产资源损害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开采具有国家规定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物,或者在禁禁止开采期间开采的,开采矿产品价值或者矿产资源损害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两年内因非法开采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并实施非法开采的; 4、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5、其他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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