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继承法定继承权的转移
继承法定继承权的转移

继承法定继承权的转移

2021-01-14 78
普法内容
转继承法定继承的关系: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继承的转移条件
    继承的转移条件

    1、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其依

    2021-04-25 79
  • 转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弃权继承权的区别
    转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弃权继承权的区别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

    2021-03-24 86
  • 转继承是不是法定继承
    转继承是不是法定继承

    转继承是继承的一种方式,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1-02-18 79
专业问答更多>>
  • 转继承的法定继承

    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

    2022-07-10 15,340
  • 代为继承权转移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应该说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存在

    2022-07-25 15,340
  • 继承权法定继承如何转让?

    法定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

    2022-05-27 15,340
  • 继承权转继承的具体法律规定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的区别在于: (1)基础不同。 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

    2022-06-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继承权可以转移吗 01:48
    房屋继承权可以转移吗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

    745 15,340
  •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01:21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799 15,340
  • 继承法法定继承顺序 00:59
    继承法法定继承顺序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2,69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