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2020-05-07 69
普法内容
正当防卫成立条件有以下这些: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正当防卫 有什么,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 有什么,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

    2020-12-21 119
  •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2020-09-03 174
  • 什么条件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什么条件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起因条件。第二,时间条件。第三,对象条件。第四,主观条件。第五,限度条件。第六,无过当防卫权。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2020-03-04 54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01:01
    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2,448 15,340
  • 正当防卫标准 01:30
    正当防卫标准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

    8,782 15,340
  • 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吗 00:57
    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吗

    防卫过当也会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防卫过当应具

    2,23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