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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诉和宣告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刑疑惟轻原则,即对于罪恶行为可疑,但是证据不充足的情况应从轻处理。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
疑罪从无无罪辩护的具体释意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开无犯罪证明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统一格式,一式三份或四份),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2、带上身份证及村委会(街道办
无违法犯罪证明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不过现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被明确列入公安机关不予开具的证明范围。确实需要开具的,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2015年7月份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
微罪不起诉能开无犯罪证明。不起诉意味着案件没有送到法院审判,未经法院审判就不会留下案底,没有案底就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是用于一些职业审查、入学审查等方面。虽然罪轻不起诉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在平常仍然需要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