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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质权的孳息应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质权的孳息应该怎么处理?

2021-03-09 165
普法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质权人和出质人另有约定外,质权的孳息由质权人收取,并且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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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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