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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生效时间不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由此可以看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是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时间。
是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续签土地承包合同。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合同期满后,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一般来说,如无他人承包,原承包人想继续承包,那么按原来的条件,原承包人可以顺利续包,只要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合
解除合同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
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一是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对合同条款没有异议,达成共识;三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第四,合同的成立必须包括要约和
生效合同不一定都有效。如果合同生效后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合同就是无效的: 一、存在可撤销情形,且撤销权人申请撤销,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宣布撤销了。 二、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由此可见,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是否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往往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责任的
合同能不能提前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但由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想要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不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只有采取了书面形式,才可能生效,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