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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也是应当满足构成要件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或过失;侵害的客体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客观方面则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行为,是犯罪未遂。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二)犯罪没有得逞。 (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是: 1、行为人已经开始犯罪。 2、此罪应属于故意犯罪。 三是行为人犯罪未得逞。 4、失败是由于犯罪分子的意志以外。
犯罪未遂有以下三个要件。这三个要件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着手是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二)犯罪没有得逞。 (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点: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按照四要件构成理论,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有: 1、主观上出于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这类犯罪; 2、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客体上侵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