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保护债权人的重整制度体系
保护债权人的重整制度体系

保护债权人的重整制度体系

2020-11-17 81
普法内容
在重整制度中,可以保护债权人的方式包括: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以及可以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的方式来维护其债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企业在重整制度中如何保护债权人
    企业在重整制度中如何保护债权人

    为了搜集和增加可分配财产,规定了撤销权制度、无效行为制度;为了便于普通债权人参与程序,规定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为了防止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滥用权利,规定了相应的监督审查机制及责任制度。

    2020-02-12 98
  • 病人隐私保护制度制度
    病人隐私保护制度制度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

    2020-02-24 474
  • 债务重组与重整制度有什么区别?
    债务重组与重整制度有什么区别?

    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 二.债务重组利益调整范围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而重整制度利益调整主体范围更广。 三.与债务重组相比,重整制度更为灵活、综合和复杂。

    2020-06-22 162
专业问答更多>>
  • 在重整制度中应该怎么保护债权人

    在重整制度中,可以保护债权人的方式包括: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以及可以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

    2022-06-13 15,340
  • 在重整制度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危害

    在重组制度中,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债权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恢复行使担保权;债权人可以通过召开会议、表决重组计划草案来维护债权。

    2021-12-30 15,340
  • 债务重组与重整制度的区别在哪?

    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让步 债务重组是会计上的概念,按照会计准则的解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

    2022-07-08 15,340
  • 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与债权平等保护原则

    代位权的传统理论中强调“入库规则”,指依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法理,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是债权平等保护原则的内在要求。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01:16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如果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尝试回收债权: 1、如果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追偿,或者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来回收债权; 2、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实务中,哪个债权人先冻结、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该

    863 15,340
  • 民法调整是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01:01
    民法调整是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受到侵犯的,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起诉需要向法院提

    3,061 15,340
  • 著作权的保护期 01:12
    著作权的保护期

    针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则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其他组织或者是法人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出现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后50年

    1,090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