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就破产债权进行申报,但该债权能否实现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
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 (1)有权申请破产,同时,应当提交有关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破产债权该怎样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
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有: 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 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 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 4、破产债权的计算。 5、对破产债权的重复申报的审核。 6、编制
1、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也可以进行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破产债权申报,是指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并使债权得到实现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