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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的产生原因是什么

民法典债权的产生原因是什么

2021-03-11 390
普法内容
《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产生的原因一般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根据约定偿还其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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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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