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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能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 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1、取保候审期不算是羁押期。 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所以,取
取保候审之前的羁押算刑期。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之前的羁押算刑期。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属于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没有羁押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
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取保候审没有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拘留场所,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过的,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时间可以抵刑期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取保候审到期,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
取保候审一般是指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针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即所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