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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下: 1、借款未出具借条纠纷。 2、还款未收回、销毁借条(借据)纠纷。 3、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 一、要知根知底。 二、要保留证据。 三、要有担保人。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五、要规范借款手续。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
民间借款相对于银行贷款具有灵活、简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几点优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来民间借贷也越发活跃起来,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变得多起来。最常见的是借款利息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我们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诉法设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它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该原则是相当模糊的一个概念,远远不能囊括当事人在诉讼中多种多样、性质各异的
完整的举证责任概念是主观举证责任和客观举证责任的结合,主观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避免败诉向提出证据的责任,客观举证责任指在案件事实存在与否或真伪不明时,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客观举证
一、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有: 1、双方必须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 2、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3、注意诉讼时效。 二、民间借贷纠纷举证的证据有: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证明责任显然应当由作为出借人的原告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重要的证明,具有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生效的一定的
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很多人为了方便、快捷没有通过银行去借款,而是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借款,弊端就是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容易发生纠纷。一旦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需要双方当事人提供以下三种类型的证据:第一,从书面的证据
民间借贷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强制执行、仲裁、督促程序和支付令、诉讼、诉讼调解和仲裁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产生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