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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个人是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
补缴税款不一定要缴纳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追征期要求补缴的不需要缴纳滞纳金;偷、抗、骗税未缴或者少缴的,需要缴纳滞纳金。
补缴的税款不一定加收滞纳金。偷、抗、骗税未缴或者少缴的,需要缴纳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法定追征期要求补缴的,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
被征收人个人是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
被征收人个人是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
本人之前在苏州工作,在苏州缴纳过一段时间公积金,现在上海工作,是否可以继续缴纳苏州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