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治安案件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治安案件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治安案件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2022-11-07 1,124
普法内容
治安案件的管辖的规定如下:1、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2、治安案件的管辖的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
    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8年6月25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关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种类: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2020-07-18 1,998
  • 治安案件由谁来管辖?
    治安案件由谁来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由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有明确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

    2020-08-14 375
  • 治安案件的管辖应当如何确定?
    治安案件的管辖应当如何确定?

    治安案件的管辖的确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法律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2020-11-05 156
专业问答更多>>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规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

    2021-07-26 15,340
  • 【案件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

    2022-10-20 15,340
  • 治安案件如何管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而言,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的分工的

    2023-05-11 15,340
  • 侮辱诽谤治安处罚的规定与管辖有哪些

    关于侮辱诽谤治安处罚管辖这个问题刑法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

    2022-08-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00:51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1,895 15,340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398 15,340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01:16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确定,可按照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而对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等的行为,由该产品制造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清楚制造地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销售地的法院受理。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49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