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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约束措施

2020-10-07 629
普法内容
公安机关对调查的恐怖活动嫌疑人的约束措施有:如果其被取保候审的,则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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