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挪用资金不立案的规定怎么知道
挪用资金不立案的规定怎么知道

挪用资金不立案的规定怎么知道

2020-03-13 520
普法内容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挪用资金什么情况下不立案
    挪用资金什么情况下不立案

    只要挪用资金少于1万元,或者在3个月内归还,并且没有从事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就可以不立案。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1、挪用本资

    2023-12-30 19
  • 挪用资金罪不到60000能立案吗
    挪用资金罪不到60000能立案吗

    挪用资金罪不到60000能不能立案要看具体的用途,如果是用于进行非法活动的就能立案,如果不是就不能立案。

    2020-02-22 210
  • 企业报案挪用资金立案吗
    企业报案挪用资金立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资金被挪用的,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是会立案处理的。

    2020-03-08 333
专业问答更多>>
  • 挪用资金20w一般不立案

    挪用资金20万的已经构成犯罪,必须立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

    2023-06-04 15,340
  •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

    2023-08-13 15,340
  • 挪用资金立案前不还罪要怎么量刑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2023-07-21 15,340
  • 挪用资金罪不到60000能立案吗

    不立案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为6万元(立案标准是挪用公款罪认定数额的二倍)。 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

    2023-06-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挪用资金罪最新规定 01:19
    挪用资金罪最新规定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的量刑幅度,并且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本罪的细节作出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超过三个

    1,693 15,340
  •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01:56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12,138 15,340
  • 2020最新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 00:57
    2020最新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较大并且超

    1,032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