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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犯罪主体: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含网络、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应当认定为“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 1、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2、具有避开或者突破
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程序、工具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专业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一)具有避免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是明知道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而提供相应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就构成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上述两罪,犯罪情节严重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侵入除了有关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取得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对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