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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手机卡需要承担责任。出售手机卡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实名制手机卡中有对方的隐私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
借条担保人是会担责的,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
如果是走银行贷款的话,担保合同上一般都是“连带担保”;即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要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一个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个人承担还款责任;当
最高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了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民事诉讼法认可了电子证据,在案件的实际操作审理中,经常也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短信、微信聊天截图等作为证据。但是这类证据容易被修改,必须具备一定的条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对手机短信予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如此,为防
手机短信能否直接作为证据,一般需要考量收集短信是不是具有证据效力,就是说手机短信应该具备证据的可能:关联性、客观性以及合法性。 1、证据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客观遗产而存在的客观存在,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转移。证据的客观性要求短信必须真
手机短信可以算作出轨证据。手机短信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证据,当事人只需要注意采集方式的合法性,甚至是选择公证的方式,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力。作为法定的证据类型一种,手机短信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是由于电子数据难以保存,也容易篡改,要让法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换句话说,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