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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是指特定义务人需要向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和债务是相对的,并且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债务人享有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务人的义务是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一、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二、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
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
一、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之一,只要承认债权和物权的划分,就必须承认债权行为以外的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二.债权债务中物权行为的无缘无故问题,无缘无故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又被叫做债权让与,是指在当事人不对合同内容进行改变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则第三人就会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来合同的债权人因为债权的转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而基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则债务也是相对于债权而言的,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说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债的关系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债权人和债务人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两者的概念不一样。简单来说,债权人指的是有权利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义务的特定的权利主体。如果该义务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其履行。如果义务人的违约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