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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一般非法拘禁超过二十四小时构成犯罪。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关12个小时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
非法拘禁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具体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该罪是实害犯,不是危险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
非法拘禁罪属于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该犯罪是真正的罪犯,而不是危险的罪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留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如果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立案: 1、非法拘禁连续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进行立案; 2、累计三次或以上对他人进行
非法拘禁罪从犯的判刑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基础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连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或非法拘禁他人累计三次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存在对被拘禁人员实施殴打、侮辱、捆绑等情节的,从重处罚; 3、非法拘禁他人,致使被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