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安机关进行撤案对方会赔偿吗?
公安机关进行撤案对方会赔偿吗?

公安机关进行撤案对方会赔偿吗?

2020-06-09 72
普法内容
公安机关撤案,受害人有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机关裁定撤案后还需要赔偿吗
    公安机关裁定撤案后还需要赔偿吗

    公安机关撤案只有满足条件的才会有补偿。比如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种情况下采取的逮捕措施,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09-12 145
  • 对方进行赔偿还款可以走公安吗
    对方进行赔偿还款可以走公安吗

    只要与对方的和解没有危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时和解有效。也可以撤案,并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是只是两人之间达成赔偿后和解,但是,还涉及其他人合法利益没有得到赔偿和解时,无权请求撤案,还要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

    2020-07-17 50
  • 诈骗案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案件没进展
    诈骗案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案件没进展

    诈骗案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案件一直无进展,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帮助。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

    2022-11-03 767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对案件不移送起诉,撤案后案件会自动撤销吗

    公安机关对案件不移送起诉,取保候审期满,不一定会撤销案件,但应该宣布无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

    2022-05-05 15,340
  • 对方是打伤病人逃跑了,公安机关会对我进行处理吗

    把人打成轻伤,涉及的情况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相关规定

    2022-04-28 15,340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会撤销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也是有可能会撤销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1、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

    2021-06-18 15,340
  •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法院是否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可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大量的。加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活动的监督,对于保证不

    2022-03-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监察机关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01:08
    监察机关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10,445 15,340
  •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有哪几种 01:13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有哪几种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具体有哪几种: 1、管制。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工作或者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1,992 15,340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6,59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