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死刑适用对象的规定?
死刑适用对象的规定?

死刑适用对象的规定?

2020-11-27 155
普法内容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3、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死刑对象规定是怎样的
    死刑对象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大恶极。罪大是指犯罪性质和后果极其严重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的体现;恶极是指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特别大,是罪犯的一种主观心理

    2020-09-09 59
  • 缓刑的适用对象仅限于
    缓刑的适用对象仅限于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缓刑。 (二)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

    2020-05-21 151
  •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的适用对象是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核准程序:死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2020-12-05 72
专业问答更多>>
  • 死刑适用性是什么意思死刑适用的对象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镇压,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

    2022-08-14 15,340
  • 哪些对象不适用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

    2021-06-10 15,340
  • 75周岁不适用死刑吗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75岁一般情况下不适用死刑,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

    2023-11-19 15,340
  • 根据刑法49条的规定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刑法49条的规定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

    2022-05-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01:19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从概念上理解,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具体而言,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

    1,382 15,340
  • 死缓适用减刑吗 01:08
    死缓适用减刑吗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363 15,340
  •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01:04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2,69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