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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但实践中,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往往是对自由刑和生命刑的监督,对包括没收财产在内的附加刑的监督力度相对不够。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该要给犯罪个人以及所扶养的家属预留今后必要的生活费。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清偿的,应当按照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清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应当在判决
(一)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
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
一、什么是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印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告人不认罪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财产。换句话说,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
职务侵占并不会没收犯罪人的财产,但是犯罪人需要退赔相应的财产。换句话说,触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人并不会被没收个人财产,而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而这些罚金就应当收归国有。但是需要注意,犯罪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追缴
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