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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替他人还贷是否无因管理需要具体分析,满足下面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是: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1、构成条件包括:为了他人的利益、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 2、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
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如下: 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4、企业法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
无因管理是指不受他人委托,不承担法律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大陆法民法债务的发生依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没有受到本人的委托;(2)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适当管理,应及时保护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