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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赌资是否按抢劫罪论处应视情况而定。抢劫赌资通常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抢劫他人赌资,二是参赌者抢回自己所赢赌债,三是参赌者抢回自己所输赌资。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抢劫他人赌资,应以抢劫论处,但抢回自己所输赌资及所赢赌债因事出有因,一般不以抢劫
持刀索要工资的,不构成抢劫罪,因为工资本来就属于行为人的,不是公私财物,也就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能构成抢劫罪未遂,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
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抢劫罪的司法解释,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
为了抢回赌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的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通过威胁、暴力、或者其方式抢劫他人财物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行为人的财
抢劫罪在刑法上属于暴力犯罪的一种,原则上是不可以取保候审,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与执行的,则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办理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拘役、
抢劫,即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别的手段,抢劫公私财物。 构成抢劫罪的,将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进入别人家里实施抢劫的; 比如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