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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由子女承担,因婚姻组成家庭后,这样的关系并未改变,子女只对子女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对于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结婚,对于赡养自己的父母支出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赡养父母合理支出,另一方无权干涉。
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若该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则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不必然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女婿儿媳享继承权有2个前置的条件: 1、是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子死亡后,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或者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但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的义务,则她(他)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具有与其他的继承人同样的继承地位。
儿媳和女婿是满足一定条件是享有继承权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 第一,丧偶, 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无论儿媳、女婿是否再婚,只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都享有继承公婆、岳父、
在我国法定的继承顺序中,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规定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