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

2022-04-16 1,548
普法内容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一般由公安机关去进行执行。如果是执行期已满,应该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以及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基层的组织。通常情况下判处拘役以及管制的罪犯,需要交由相关的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其主刑。同时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该交由公安机关去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第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第二、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020-10-14 157
  • 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0-04-25 106
  • 犯何罪会剥夺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犯何罪会剥夺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有: 1.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2020-06-30 117
专业问答更多>>
  • 由什么机关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公安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恢复政治权利以后,就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

    2023-05-22 15,340
  • 为什么剥夺政治权利要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负责执行的机关有: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

    2023-03-02 15,340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谁,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个机关?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

    2022-02-15 15,340
  • 由谁来执行对剥夺性权利

    一、由监狱管理机构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自然用于主刑执行期。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刑两年,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根据

    2021-10-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 01:19
    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1,191 15,340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吗 00:57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吗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2,681 15,340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缓刑吗 00:54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缓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也有可能适用缓刑。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如果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个条件,

    99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所副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139-0519-618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