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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违法运用资金罪才能立案: 1、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3、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额在30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
人们往往会将自己的钱投资到一些金融机构中。但是这些机构也是会违法运用资金,违法运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一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一条 【非法使用资金案件(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共资金管理机构,
挪用资金罪,指的是企业、公司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所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所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金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虽没有超过3个月,但金额较大、进行谋利活动的,或者使用该资金实施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关于经
企业、公司、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捷,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行为人涉嫌挪用所在单位资金金额达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 2
骗取国家资金,主要是指贪污罪,具体是由《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制的,根据规定,犯本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以下3个不同的档次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