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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并发症,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要担责。如果有过错,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
医疗纠纷中患者出现并发症,有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患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患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麻醉过失所致医疗事故的主要情形有: 1、违反规定,术前未熟悉患者病历、各项检查结果及详细检查病员,致使麻醉方式和剂量不当,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2、术前一天未按规定开好医嘱,术前又疏于询问,致
麻醉并发症可能属于构成医疗事故,在医护人员没有履行了应尽的注意义务,没有严格遵守了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或常规的情形下。若是并发症的发生是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不能防范或难以避免的,那么就不属于医疗事
麻醉的意外事故及并发症(1)麻醉药物所引进的过敏性休克,经及时抢救无效造成患者死亡的属麻醉意外。(2)硬膜外麻醉按技术操作规程乾地,注射药物后出现全脊椎麻醉者应属并发症。(3)腰麻、椎管内阻滞麻醉实施
网友咨询: 请问手术后并发症导致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如果该并发症的产生,是由于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操作失误引起的,虽然我们一般也叫他并发症,但该并发症的产生并非不可避免,而是由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 1、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在医疗诊断护理工作中,医护人员给病人造成的危害结果,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不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根据患者的病情伤残等级,及康复和后续治疗等有关。如长期的护理费用往往可以上百万。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