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转让债务必须的盖章吗
转让债务必须的盖章吗

转让债务必须的盖章吗

2021-02-15 117
普法内容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盖章,只需要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转让需要债务人与签订转让协议,协议中债务人可以选择签字、盖章或按捺手印。《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债务转让债务人是否需要盖章呢?
    债权债务转让债务人是否需要盖章呢?

    债权债务转让债务人是否需要盖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转让债权的,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则债务人可以在转让协议上盖章,也可以采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的签字方式。

    2021-02-07 87
  • 转让公司必须要公章吗
    转让公司必须要公章吗

    转让公司不一定需要给公章,如果接受转让的公司仍然使用被转让公司的名称,则需要给公章;反之如果接受转让的公司没有使用被转让公司的名称,则不需要给公章。

    2020-07-09 152
  • 以债权债务为基础是否必须债务转让
    以债权债务为基础是否必须债务转让

    成立债务转让必须以债权债务为基础,但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不是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债务人在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并经债权人同意后,就可以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的债务转移给受让人。

    2021-04-17 62
专业问答更多>>
  • 股权转让必须要公司盖章吗

    股权转让、股权变更登记需加盖公司公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发生股权变更的效果,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此时,公司公章需要加盖,这样才

    2021-11-10 15,340
  • 债务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2-06-06 15,340
  • 债务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2-06-06 15,340
  • 债务转让必须要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2-06-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01:23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的转让是通过转让的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一般的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当然,有些责

    1,116 15,340
  • 债务可以转让吗 01:10
    债务可以转让吗

    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

    1,402 15,340
  • 银行债务能转让吗 01:01
    银行债务能转让吗

    银行债务可以转让,但必须得到银行的同意。债务转让的条件如下: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

    46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