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由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案件报请死刑复核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是具有复核权的,但是没有核准权,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核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
由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案件报请死刑复核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院之所以收回死刑复核权,就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拥有死刑复核权之后,我国的死刑执行率大大上升,在国际上造成了不必要的影响和谴责。因为迫使最高人民法院慎用死刑,因此收回死刑复核权,贯彻慎杀、少杀的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首先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以及是否充分,还有罪名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1.若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该1
一般对于法院判处死刑的犯罪人都会经过死刑复核的流程,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判定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刑诉法中,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些死刑复核案件需要报请最高法院后,如果没有
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不存在减刑的问题,只有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中,存在减刑的情形: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