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储备中心有权征地吗
土地储备中心有权征地吗

土地储备中心有权征地吗

2021-02-09 923
普法内容
如果经过了政府部门的同意是有权的。土地储备机构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其有权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特别是对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不合法。房屋征收拆迁时应当就补偿方式、安置事宜、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书面的补偿协议,其签约主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

    2020-07-03 106
  • 什么叫土地储备
    什么叫土地储备

    储备土地的法律涵义是: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储备土地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其工作重点为土地

    2020-03-10 322
  • 土地储备是否有面积限制
    土地储备是否有面积限制

    在新城开发过程中,经常有整体储备项目,将一个较大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毛地收储,在供地环节,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进行划拨、协议出让或公开招拍挂。对于土地储备工作本身没有面积限制,但是涉及到需要征地的项目,根据土地性质及面积的不同,审批权限差异较大。

    2020-12-22 157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储备中心是国家合法吗?

    房屋征收拆迁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房屋征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根据中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合同主体不合

    2021-10-25 15,340
  • 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是做什么的

    储备对象: (一)、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四)、因用

    2022-07-23 15,340
  •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进行房屋拆迁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与被拆迁人签订相关拆迁协议的主体应该是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而土地储备中心并不是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因此要是其作为

    2023-11-10 15,340
  • 土地储备中心是否需要具备拆迁资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储备中心是不具有拆迁主体资格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由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

    2021-10-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02:14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主要有: 1、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市、县级政府之后,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公告内容应当包括:“(1)

    826 15,340
  •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怎么办 00:58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的处理如下: 1、确定拆迁的性质,究竟是为了商业开发还是为了公共利益; 2、确认被征收的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3、对自己定位,确定自己究竟是所有权人还是使用权人,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土地证,房产证或是土地承

    1,859 15,340
  • 土地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01:05
    土地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1,104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