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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般需要以下犯罪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
上述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为在押的犯罪
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职造成的拘留犯逃亡罪是指司法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责任而被拘留的嫌疑犯、被告人、罪犯逃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依法判处或已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从重处罚。然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去掉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所以犯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则成为了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学上称为想象
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比较轻的情况,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行为人触犯过失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同时根据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亦不构成犯罪主体,即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诈骗罪须由自然人有意行使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