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非法捕捞不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捕捞不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捕捞不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2024-05-15 3
普法内容
非法捕捞不严重的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非法捕捞的处罚标准: 1、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3、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4、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5、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6、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捕捞移送检察院严重吗
    非法捕捞移送检察院严重吗

    严重,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了,会被判刑。

    2020-10-04 223
  • 什么叫非法捕捞
    什么叫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在国际上通常是指IUU捕捞,系非法的 (Illegal)、不报告的 (Unreported)和不受管制的 (Unreglated)的捕捞活动,简称IUU捕捞,是国际上严重违规的捕捞活动。

    2020-12-07 721
  • 非法捕捞行政处罚依据
    非法捕捞行政处罚依据

    非法捕捞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08-11 527
专业问答更多>>
  • 非法捕捞抓捕处罚问题

    非法捕捞处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

    2021-11-08 15,340
  • 非法查处非法捕捞的案件罚金是多少

    从法律规定可知,刑法中并未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罚金数额。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条规定,罚金刑不得低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得低于500元。上限没有规定。   所以,对于

    2021-10-14 15,340
  • 禁渔期内非法捕捞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08-04 15,340
  • 批捕严重还是逮捕严重的?两个不同是什么?

    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2022-06-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处罚和处分哪个严重 00:50
    处罚和处分哪个严重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适用情况不同,并不能直接判断谁更严重。涉及到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司法职能,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而行政策处分一般涉及到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罚。除此之外,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者适用不同,不存在更严重的情况

    2,185 15,340
  •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坐几年牢 01:31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坐几年牢

    如果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具体要坐牢几年牢,需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414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追诉标准 01:2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的区域、禁渔的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同时涉嫌下面几个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第一,如果行为人是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总量达到五百公斤

    1,84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任俊青律师 任俊青律师

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85-1898-088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