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质物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导致质物灭失的,质权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
质权人不可以拍卖处置质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质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不能直接拍卖处置出质人提供的质押物。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权人能处置质押物品。质押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质权人不能直接处置质押物。质权人在处置质押物时,需要与出质人协商质押财产折价,协商一致后方可处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后办理司法拍卖手续,但不得私自处置。
1、不能的。 2、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
不能。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质物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导致质物灭失的,质权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
股权可以质押。因为在我国《担保法》中明确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如果用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该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不产生质押效力。除此以外,股票
1、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2、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
股权质押,就是出质人用自己全部的股权,来作为质押的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规定,如果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的话,可以分为两种: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因设立股权质押,从而导致债权人取得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就是股权质押。 法律规定,合法转让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