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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2020-08-26 64
普法内容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是:增加了企业资本、缓解了企业债务危机、能够保证生产持续且稳定进行等。局限性是: 1、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 2、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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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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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3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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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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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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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

    2022-05-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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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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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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