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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适用对象作品传播者。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侵犯著作邻接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邻接权人许可,侵犯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 2、保护的客体不同。前者体现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等。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是指,邻接权是著作权的衍生权利,即著作权的客体是指符合独创性要求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未达到独创性标准不构成作品的特定文化产品,两者的分别的基点在于客体独创性的程度,正因为邻接权客体不具备独创性,其享受的法律保护水平也
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邻接权是指不构成作品的特定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对该文化产品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广义的著作权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
著作权,在过去被称为版权。著作权的使用权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其中的人身权指的是,创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又被称为著作精神权利。具体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指的是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指的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指的是作者修改自己作品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
著作权是有期限地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