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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辞退的权利

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辞退的权利

2020-05-27 462
普法内容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辞退”的权利属于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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