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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应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般营养期的期限有两种,一是通过司法鉴定,会确定固定的营养期是多久;二是根据医院的医生诊断单来确认时间,如出院后需加强营养,在你第二次复查时加强营养的医嘱没有,那么就以住院期间加该段时间
营养费要根据伤情也可以申请营养期鉴定。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
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
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0元,以此类推。在者即便医嘱没有记载,比如伤筋动骨,年龄因素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
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
交通事故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对于营养费的主张,实践中需要通过鉴定程序鉴定营养期,然后再按照营养费的标准进行赔偿。无法确定营养费标准的,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误工时间
交通肇事的赔偿标准为: 1、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重伤三人以上或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根据其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判处肇事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