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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起计算?

2020-07-15 165
普法内容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1、有期徒刑的期限除了死缓变更和数罪并罚的规定外,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具体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 2、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3、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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