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样构成引诱容留卖淫罪
怎么样构成引诱容留卖淫罪

怎么样构成引诱容留卖淫罪

2020-11-30 96
普法内容
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牵线搭桥等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才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构成犯罪的例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构成犯罪的例子

    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定罪标准: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

    2020-10-14 122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本罪

    2020-05-04 59
  • 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认定及处罚
    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认定及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认定是: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2020-07-19 52
专业问答更多>>
  • 怎么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2022-06-02 15,340
  • 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2022-03-09 15,340
  • 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使用,或者使卖淫人员与嫖客发生联系,得以实现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客体要件 引诱、容留、介

    2022-03-05 15,340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

    2022-08-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样判刑 01:09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样判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主要指的是通过物质、金钱或其他利益形式为手段,诱导他人实施卖淫,或为他人提供卖淫的场所,或给嫖客和卖淫的人双方牵线搭桥的行为。引诱,一般是通过金钱、物质或其他的利益形式作为诱饵,勾引、诱导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容留,则主

    1,373 15,340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 00:52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此罪的犯罪对象是 “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

    1,356 15,340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01:07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用金钱、物质或者是一些其他利益诱惑他人卖淫,或者是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又或者是对卖淫进行介绍、拉拢、勾引、教唆等行为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其中一个行为就构成

    85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