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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适用范围为

共同危险行为适用范围为

2021-04-18 122
普法内容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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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危险行为是否为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否为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不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损害别人权利的危险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情况。如果甲乙双方将石头扔到空中,导致丙方受伤,经验表明丙方受伤是由一块石头击中造成的,但受害者和受害者无法

    2022-04-16 480
  • 防护三级适用范围为
    防护三级适用范围为

    适用人群: 1、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观察或确诊病例进行样本采集人员; 2、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近距离治疗操作医务人员; 3、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2020-06-14 415
  • 共同危险行为有何特点
    共同危险行为有何特点

    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法律暂无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分类。

    2020-03-04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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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与准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重要类型。 共

    2022-03-08 15,340
  • 重婚的重婚行为的适用范围

    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22-05-31 15,340
  • 邀请招标适用范围为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

    2022-08-07 15,340
  •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共同危险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

    2022-02-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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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00:57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中国现行的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条文,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编,合同中,其适用范围为全部的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

    2,340 15,340
  •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01:17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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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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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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