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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并存的债务承
以他人之债务有效的成立为前提,第三人以担保之目的,对于同一债权人新负担与该债务于其承担时有同一内容之债务之契约,谓之并存的债务承担或重叠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债权人不仅可向原债务人为主张,也可向新债务人主张,债务人与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如下:在当事人未明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情况下可推定当事人并无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第三人实质上是以非沉默的积极作为方式向债权人表达了原债务人脱离原
不需要,但需要通知债权人。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
债务转移之所以需要债权人同意,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并存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务人并为退出债务关系,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债务,对债权的保障更大,所以并不矛盾。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与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实践中,并存的债务承担往往因第三人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加入合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债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的 债务人把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是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人的话,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因此,债务转移要取得债权人同意。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债务人要转移债务时,债权人须对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债务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首先大家要清楚:债务转让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债务人为转让人。 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人转让债务后,新的债务人并不一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