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代位追偿的时间在什么地方?
代位追偿的时间在什么地方?

代位追偿的时间在什么地方?

2021-04-14 180
普法内容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代位追偿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般代位行使的是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是三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代位追偿资料在哪里的?
    代位追偿资料在哪里的?

    代位追偿需要的材料一般交警队是会给的,但前提也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如果票据不齐全不能够证明自己的观点,一般交警部门也是不会给的,代位追偿需要由被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2020-08-23 332
  • 代位求偿和代位追偿的区别
    代位求偿和代位追偿的区别

    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的区别:保险法上的追偿权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除了法律渊源不同以外,其主要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

    2021-01-23 805
  • 保险代位追偿多长时间能到账
    保险代位追偿多长时间能到账

    代位追偿的审批时间具体还要看事件的进展以及肇事者的态度。如果肇事者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申请复议后,有些保险公司会让汽车等待35天的时间(受理5天,等待30天)。如果已经提交了申请,一般会在15天内完成审核,保险公司将钱款打到车主账户。

    2020-08-26 1,024
专业问答更多>>
  • 代位追偿的时间是多长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代位追偿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般代位行使的是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2022-06-05 15,340
  •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代位追偿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般代位行使的是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2022-06-04 15,340
  • 个人代位追偿时间限制

    代位追偿是有时间限制的,参照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规定,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022-06-06 15,340
  •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代位追偿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般代位行使的是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2022-06-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01:34
    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或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6,933 15,340
  • 办房产证的地方叫什么单位 01:29
    办房产证的地方叫什么单位

    办房产证的地方叫房管局。不过申请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提交材料的,要带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

    5,322 15,340
  • 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00:54
    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劳动仲裁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2,49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