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职人员伪造、变造档案资料可以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伪造、变造档案资料可以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伪造、变造档案资料可以怎么处理?

2020-11-07 1,076
普法内容
予以政务处分,达到追诉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职人员伪造伪造的本人档案资料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公职人员伪造伪造的本人档案资料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20-03-03 392
  •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怎么处罚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怎么处罚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20-03-23 1,156
  • 伪造当兵档案怎么处理
    伪造当兵档案怎么处理

    犯罪,涉嫌伪造部队公文档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处罚标准要考量的因素非常多,包括犯罪嫌疑人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的犯罪情节,类似于犯罪嫌疑人利用伪造的武装

    2020-03-27 2,483
专业问答更多>>
  • 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有什么后果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良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检查处分。

    2021-10-28 15,340
  • 伪造公文, 变造证件, 伪造印章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l款的规定,伪造、改造或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明书、印鉴的,必须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者实施伪造、改造或买卖国家机关文件、证明书、印鉴行为,原则上构成犯罪,应立案追究。

    2021-11-14 15,340
  •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情节特别严重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23-03-03 15,340
  • 湖南伪造变造债券的案件要怎么样处理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

    2023-06-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伪造变造的区别 01:29
    伪造变造的区别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变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对真正的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使其改变成面额、含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变造是对真

    2,954 15,340
  • 什么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01:08
    什么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首先,伪造与变造是两个罪名。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使用为目的,模仿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造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通过涂写、填补等方式,

    1,303 15,340
  • 伪造变造票据的依法追究 01:02
    伪造变造票据的依法追究

    伪造变造票据的依法追究如下:变造票据可能需要承担被判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一万元罚金的刑事责任,当然,这是变造票据入罪之后才会受到的、最低的刑事处罚。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

    1,42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