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规定,属于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
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院诉讼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1)所需的材料
a、
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起诉状需载明起诉的案由、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基本的事实和理由等。
b、劳动仲裁书及其副本。即载明当事人
劳动仲裁结果的文书。
c、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相应的副本:如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员工出勤的记录、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等。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作形式审查
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形式审查。符合下列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立案后,当事人应缴纳诉讼受理费。
2、庭前准备
(1)人民法院应及时送达相关的诉讼材料
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及时将有关的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对可适用调解制度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可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3)追索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1)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a、当事人陈述;
b、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c、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d、宣读鉴定意见;
e、宣读勘验笔录。
(2)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结案文书的送达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应及时将判决文书送达给案件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