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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宅基地使用证人数的手续是: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共有权证、出让金凭证等;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调查审核权属,审核通过后更换宅基地使用证书。
可以变更宅基地使用证名字。用地者应当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村民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未经依法批准,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1款第 (二)项的规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因法定的事由
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要登记。变更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户主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
转让宅基地变更使用权需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内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审查所有权和地籍测量,并通过土地证书变更审查。
目前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规定,主要见于土地登记规则中。 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
一、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我国私人宅基地,主要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所分配得来。一般每户一份宅基地,此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宅基地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居住保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否则将无法保证农民的基本保障,极易造成社会流民问题。其次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