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占有的分类有哪些
占有的分类有哪些

占有的分类有哪些

2021-01-13 629
普法内容
占有的分类具体如下: 一、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二、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分类按证据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按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

    2020-01-03 274
  • 公司法人占股情况分类有哪些
    公司法人占股情况分类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

    2021-03-16 273
  • 首要分子的类别有哪些
    首要分子的类别有哪些

    首要分子的类别: (一)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与聚众犯罪首要分子。 (二)事前通谋的首要分子与事中通谋的首要分子。 (三)纯正首要分子与不纯正首要分子。 (四)共犯首要分子与单独首要分子。 (五)现场的首要分子与幕后的首要分子。

    2020-12-18 125
专业问答更多>>
  • 占有分类的必要性

    《民法》规定,所有人都有权占有所有物,占有分类如下: 1、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 2、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3、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或称正当占有和不正当占有。另外,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

    2023-06-09 15,340
  • 产假的分类有哪些,怎么个分类

    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

    2022-04-22 15,340
  • 关于围棋占有按照哪些形式分类

    《民法》规定,所有人都有权占有所有物,占有分类如下: 1、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 2、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3、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或称正当占有和不正当占有。另外,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

    2023-06-01 15,340
  • 占有的分类是该怎样的

    《民法》规定,所有人都有权占有所有物,占有分类如下: 1、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 2、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3、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或称正当占有和不正当占有。另外,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

    2023-06-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01:25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以下: 1、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

    899 15,340
  •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01:32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如果从行业角度对企业并购进行划分,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以及混合并购。 如果按照企业并购的付款形式进行划分,并购一般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指的是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

    4,205 15,340
  • 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01:12
    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表见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有权代理,但其实是属于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对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实质上是在无权代理层面

    1,165 15,340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