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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债务承担和担保移转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移转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保证之间存在诸多相同之处。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债权也应随之转移,其理由与保证债权随主债权移转相同。
债权债务转移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
债务承担不是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想要承担一定债务的现象。
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转移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担保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人的担保中,即主债之上存在担保关系。此时,主债权或主债务的转移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担保关系是否转移。主债权转
法律上对主债权和主债务的转让对保证责任是否当然随之转移采不同规则,理由在于:在主债权转让的情况,仅是主债权人发生了变化,对债务人履约能力不发生影响,从而不会对保证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在主债务移转的情况
在人的担保中,即在主债之上存在保证关系,此时,主债权抑或主债务的移转对保证关系是否移转在法律规制上存有区别。在主债权转让时,保证债权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而随之移转,保证人需对新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
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转移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担保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人的担保中,即主债之上存在担保关系。此时,主债权或主债务的转移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担保关系是否转移。主债权转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债务转移合同是指,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其负有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协议。 该合同的成立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同意;2、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债权和债务的债的转移形态。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债务,只能是双务之债,即只能是双方都负有债务、享有债权之债。其转移方